USCIS 扩大了 EB-1 非凡能力和杰出研究员/教授申请的可接受证据

 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(USCIS) 更新了其政策手册,以根据已公布的 EB-1 非凡能力和杰出研究员/教授申请材料标准扩大可接受的证据,以及满足“领导或关键角色”的可接受证据 适用于 EB-1A 非凡能力申请的“杰出”机构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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